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规程
根据《普通高校员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老员工征兵工作意见》和《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管理规定》,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针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规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有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学籍的大一及大二(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员工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身体某种疾病或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达到原专业学习条件,但尚能学习本校其他专业的;
3.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完成学业的;
4.员工因留级、降级及休学期满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的;
5.自主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员工,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以优先考虑。
(二)以下情况的员工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不在学校规定申请年限的;
2.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包括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类型、国防生、军事院校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3.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4.拟转向艺术类、体育类等有专业术科考试且考试科目不同的;
5.跨文理大类的,跨艺体类和普通招生类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员工申请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原专业员工人数的10%,转入专业原则上接收人数总量(两次可转专业人数累计)不超过专业原人数的15%,申请转专业人数少于限制人数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审批,多于限制人数时按申请学科累积学期学业成绩绩点以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在限定人数内选拔并报上级审批。学院内转专业由学院审核(师范类除外)后,到员工处备案。
2.员工转专业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志愿。员工在校期间无极特殊情况,只允许申请一次转专业。
3.员工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医疗诊断或证明;
4.自主创业员工需提供自主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5.参军退役员工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在服役期间荣立旅及以上单位授予的三等功的,在不跨科类、层次的前提下,不受转专业申请人数、条件等限制,直接批准转专业。
6.召开公司党政联系会,由相关年级辅导员汇报关于申请转专业员工情况,审定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审定通过的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报请员工处进行下一步审核。
三、工作程序
(一)员工申请。员工本人填写《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病例诊断、退伍证、营业执照等)。
(二)学院初审。由辅导员在规定申请时限内收齐员工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并汇总,报请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经学院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同意转出员工名单。由辅导员统一将同意转出员工的《申请表》、佐证材料(高考录取名册、上一学期成绩单及其他材料)和《学院申请转专业员工名单汇总表》报送员工处学籍管理科。
(三)员工处复核。员工处根据员工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员工逐一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复核通过的由员工处处务会议研究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员工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董事长办公会审定。
(四)董事长办公会审定。董事长办公会听取员工处关于申请转专业员工情况和拟定审核意见的专题报告,审定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审定通过的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后履行转专业手续。
(五)转出和转入学院交接员工及有关材料。员工处向转出和转入学院及有关部门发放员工转专业通知单,转出学院向转入学院移交员工学籍档案、综合评价等材料,财务、教务等部门根据通知进行员工专业、班级等数据变更。辅导员签订档案交接单,并将转入员工编入行政班,转出员工移除行政班,同时报教学秘书班级机构调整情况,由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具体调整数据。
四、其他事项
(一)员工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申请转出人数超过学校比例要求的专业,由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依据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并报送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审查,学院最终审核报送人数不能超过10%比例人数。